一、招標單位:河池市公安局
二、招標代理單位:廣西華藍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三、項目名稱:證照設備及執(zhí)法記錄儀采購(招標文件編號:HLZB1206052B)
四、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2012年10月9日
五、定標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六、中標單位及中標金額
分標號 |
中標人 |
中標金額(萬元) |
A分標 |
南寧凱偵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叁拾叁萬柒仟伍佰柒拾元整(¥33.757萬元) |
B分標 |
南寧泰警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壹拾柒萬捌仟柒佰陸拾元整(¥17.876萬元) |
七、專家評委
評委名單:謝 軍、莫惠豪、蘭玉梅、彭禹韜、藍玉珠
八、質疑及投訴電話
1、投標人如果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成交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單位提出質疑。如對招標代理單位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代理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向河池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投訴。
2、質疑和投訴書面要求:
(1) 質疑人或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等。
(2) 被質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等。
(3) 質疑或投訴的事實及理由。
(4) 有關違規(guī)違法的情況和有效證明材料。
(5) 質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疑或投訴時間。
如不按規(guī)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河池市公安局 廣西華藍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0月31日 日期: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