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關于廣西藝術學院南湖校區(qū)1-4號學生公寓、高層學生公寓綜合布線項目(項目編號:GXZC2016-J1-3482-ZXHT)的流標公告
一、項目名稱:廣西藝術學院南湖校區(qū)1-4號學生公寓、高層學生公寓綜合布線項目
二、項目編號:GXZC2016-J1-3482-ZXHT
三、項目招標公告時間: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
四、項目截標時間:2016年11月14日15時00分。
五、競爭性談判結果:至遞交競標文件截止時間止,實質性響應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根據(jù)中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guī)定,本次開標會作流標處理,將重新組織招標采購。
六、采購單位:廣西藝術學院
七、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李媛媛 0771-5326296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南寧市金浦路16號匯東國際F座3樓
采購代理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葉振華 0771-5776251
八、說明:
1、投標人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的七個工作日內(nèi)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如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書面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2、聯(lián)系電話: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0771-5776268
3、質疑人或投訴人必須按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桂財采[2006]11號文)、《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20號令)的要求來進行質疑或投訴, 如不按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質疑或無效投訴,不予受理。投訴電話:0771-2189091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